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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良教師表揚辦法(每年9/1-9/30開放推薦)

2025.04.18

優良教師表揚辦法
為提升才藝教學品質與教師素養,
並喚起各界對才藝教學之重視,
從而落實才藝教育之健全發展為宗旨,
特表揚對於才藝教育戮力耕耘,
有具體貢獻者,
歡迎參與選拔。

※以從未申請過者為第一優先,
第二次申請需有超越第一次申請之卓越優良事蹟。

♦推薦期間: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。(郵戳為憑)
►遴選相關資料:
(1)候選人簡歷表一份(須本人簽章)。
(2)本會會員、會員代表、理事、監事、學生家長或事業單位推薦書數份(請註明與候選人關係)。
(3)檢附候選人教學教案、講義、聘書或教學影片等相關資料。
(4)候選人優良具體事實證明資料。
(5)需加入本工會滿三年,按時繳交會費、勞健保費,無欠費紀錄。